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在像交通事故这种存在全责的情形里,并非
法律强制规定必须一直垫付。
倘若已经垫付了 5000 元,且这笔费用足以支付当前的紧急救治或必要的损失弥补,那就可以暂时不垫付了。
但要是伤者还有紧急的医疗需求却无力自己支付,从道德层面以及避免后续
纠纷加剧的角度考虑,是可以考虑继续垫付的。
不过,你得把所有垫付费用的凭证留存好,像转账记录、收据之类的。
与此同时,如果你购买了诸如交强险和商业险等相应的保险,也可以告知伤者或其
家属,后续的大部分费用都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样能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