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执行期间的
减刑次数并无明确固定的上限,不过需符合法定条件。
减刑需满足在执行期间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
立功表现等条件。
通常情况下,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最少要执行两年。
每次减刑的幅度和间隔时间都有相应规定,比如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九个月
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一年有期徒刑;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但最终的减刑情况取决于罪犯在监狱中的表现以及是否有
立功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