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劳动合同领域,两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
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的,通常会被视作双方同意以原有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然而这并非自动
续签。
在此情形下,实际上已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
在其他
合同类型中,不存在这种普遍视为自动续签的规定。
一般来说,
合同到期后,若没有明确的续签表示或行为,
合同关系通常就会终止。
不过,倘若双方仍按照原合同的主要条款继续履行各自义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但这与自动续签是不同的概念,且在发生
纠纷时,对
权利义务的界定需综合各种
证据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