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主要包含以下这些步骤与手续:
一开始是
立案,要准备好
起诉状(需明确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
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还有
证据材料等,接着把这些提交给有
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要是
符合条件就会立案受理。
随后是送达,法院会把起诉状的副本等送达给被告,被告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答辩状。
接着就进入审理阶段,其中有
开庭审理,在此期间双方
当事人要进行陈述、举证、质证以及辩论等环节。
最后是判决,法院依据审理的结果作出判决。
要是对判决不服,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在整个打官司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案件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像有些案件需要先进行
仲裁前置等。
同时,
诉讼费用是根据案件的类型和
标的额来收取的,通常是由原告先预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