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中证明
证据有效需从多方面进行考量。
其一为
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像通过合法的搜查,或者由
当事人合法提供等方式。
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一般是不被认可的,比如通过偷录且严重
侵犯他人隐私而得到的视听资料。
其二是关联性,证据要与案件待证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就如同在
合同纠纷中,合同文本与履行情况相关的证据。
最后是真实性,证据要能够反映客观事实,例如
书证最好是原件(在特殊情况下,
复印件若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也是可以的),
证人要如实进行陈述等。
与此同时,证据的形式还需符合法定的要求,不同类型的证据有着不同的形式规定,例如鉴定意见必须要有鉴定机构的盖章以及鉴定人的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