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情形下,摩托车属于全责方,需承担对轿车的全部
赔偿责任。
赔偿范畴通常涵盖
直接损失与
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方面,像轿车的车辆维修费用,需依据合理的维修票据金额予以赔偿;倘若轿车因事故致使车上物品受损,也应按价赔偿。对于间接损失,例如轿车在事故维修期间的合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如租车费用),同样应由摩托车方承担。
若摩托车投了
交强险,在交强险
无责赔付限额内(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 18000 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00 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 元),轿车一方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摩托车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一定赔付,但这不会影响摩托车方对轿车方损失的全额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