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无法联系到欠款人时,通常会运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处理诸如
传票、
判决书之类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告送达属于一种特殊的送达形式,会在法院的公告栏以及像报纸这类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公告期结束后就视同送达。
在
诉讼期间,即便欠款人没有实际收到通知而未到庭参与
诉讼,但倘若原告提供的
证据足以证实欠款事实,法院能够依据现有的证据作出
缺席判决。
判决生效之后,如果欠款人依旧下落不明,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欠款人的财产实施
强制执行。法院能够查询、冻结、划拨欠款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动产或不动产等财产,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