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至法院的费用包含
案件受理费等。案件受理费因案件性质而有所差异。
若为财产案件,依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计缴纳。像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缴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 2.5%缴纳等。
要是非财产案件,比如
离婚案件,每件缴纳 50 元至 300 元;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缴纳 100 元至 500 元。
另外,还有
申请费等其他
诉讼费用。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减交、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