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指的是毫无顾忌地进行挑衅,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骚扰,或者肆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亦或是在公共场所捣乱闹事,从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从行为类型方面来看,若有以下几种情况且达到相应标准,就可能构成此罪:其一,随意
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像多次殴打他人,或是殴打老人、孕妇等较为弱势的群体;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三,强行拿取或随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其四,在公共场所捣乱闹事,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这里所说的“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进行综合考量,涵盖行为的手段、次数以及造成的后果等诸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