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持
续期间,一方借钱用于家庭生活的话,一般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从法律层面来讲,夫妻共同债务是因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求,以及对
共有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引发的
债务。
倘若一方的借款确实是用于家庭日常的生活,像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偿还家庭
住房贷款之类的,这些债务应当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
不过要是能够证实
债权人与
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实属于《
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情形(例如一方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所背负的债务),那就不属于
共同债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