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寻衅滋事案件里,要是属于
刑事公诉案件,原告(也就是
被害人)没法直接
撤诉。
因为这类案件是由检察院以国家的名义
提起公诉,一旦进入
刑事诉讼程序,到底
起诉还是撤诉,是由检察机关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
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的,不会因为被害人的意愿而改变。
然而,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要是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了和解等情形,检察院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向法院提议
从轻处罚等。
要是寻衅滋事的
民事赔偿部分单独进行起诉,原告是可以撤诉的,但必须符合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撤诉的规定,例如要在宣判之前提出撤诉申请,然后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