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打架致使他人受
轻伤,有两种可能,一是构成
寻衅滋事行为,二是构成
故意伤害罪。
从寻衅滋事方面来讲,倘若在公共场所无故生事、胡乱起哄、肆意
挑衅,随意殴打他人并导致轻伤,这就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条件。
而故意伤害罪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要是打架者以伤害他人身体为目的而实施殴打并造成轻伤,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者的区别在于
主观故意的内容以及行为发生的情境等方面。
在司法实践中,最终的定性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像行为发生的地点、双方是否存在矛盾等因素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