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指的是在客观方面存在
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以下这些情况常常会涉嫌此罪:其一,以追求盈利为目的,设立专门用于进行赌博的场所,其中包含网络虚拟赌场,像搭建网络平台,组织很多人参与赌博并且从中抽取头彩获利;其二,为赌博提供场地、赌具,设定赌博的方式等一系列
组织赌博的行为,比如长期提供固定的房屋当作赌博场地,提供麻将机等赌具。
此外,即便没有直接参与经营赌场,但是为赌场的开设提供了帮助,像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支持等,如果在主观上明知是用于开设赌场的,也有可能涉嫌该罪。
需要留意的是,对于具体的案件,还需要依据
证据、
行为人的
主观故意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