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申请强制执行时不能直接把配偶加进来。执行依据所确定的
债务人为
被执行人,通常只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
然而,倘若该
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当被执行人的财产没法清偿全部债务时,
债权人可以在
执行程序里申请把被执行人的配偶当作被执行人,让他们以
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清偿责任。需要留意的是,要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
总之,不能随意就把配偶加为被执行人,得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追加以及怎样追加。要是有具体的案件情况,能够进一步咨询专业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