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农村耕地的
承包经营权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原则,并且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而非以个人为单位。因此,在父母承包期内,其名下的耕地,儿女一般不能直接
继承该耕地的承包经营权。
不过,要是在承包期内农户家庭中有一人或数人离世,那么其承包地会由家庭内部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而对于承包地所产生的收益等财产性权益,儿女是可以依法享有的。
总之,父母名下耕地的继承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承包政策以及家庭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倘若存在争议,可向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或者专业
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