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外债分配一般遵循这些原则:其一,要是外债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就得用
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倘若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话,由人
民法院判决。其二,若外债是一方的
个人债务,那就由举债的那一方用其
个人财产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在判定
债务性质时,通常依据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情况来确定。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而借的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
共同债务;而一方因赌博等非法活动所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总之,具体的分配方式要根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