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老赖名下没有财产时,是不可以直接
申请执行他妻子的房产的。
因为
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是
共同共有的,除非能够证明那套房产是他妻子的
个人财产。
要是这套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并且没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
诉讼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房产进行
财产保全,避免其转移。
在
执行程序里,如果发现老赖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他妻子名下的房产,但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属于可执行的范围。
总之,不能随意去申请执行老赖妻子的房产,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这样才能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