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法律上并未对
担保期限设定明确的最长期限。
担保可分为
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类型。
要是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与
债权人未对
保证期间作出约定,那么保证期间便是从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的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以及前面所说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对
债务人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保证人就无需再承担
保证责任;而若债权人已经提起了
诉讼或者申请了仲裁,保证期间则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倘若保证人与债权人
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面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是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样可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