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可依下述情形消除嫌疑:其一,
经侦查后,
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虽有犯罪事实但并非该犯罪嫌疑人所为,像有
证据表明其在案发时不在现场等情况;其二,
犯罪行为已超过
追诉时效,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追究
刑事责任的
有效期限;其三,因经特赦令而被免除
刑罚,若犯罪嫌疑人符合特赦条件并被特赦,嫌疑即解除;其四,按照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
犯罪,若没有被告诉或者撤回了告诉,比如
侮辱罪、
诽谤罪等,若
被害人决定不追究,嫌疑就会消除。
总之,要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由司法机关进行综合的判断和认定,从而确定是否解除犯罪嫌疑人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