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父母给予女儿的钱属于女儿的
个人财产,女婿没权利直接拿去。
要是这笔款项明确规定只归女儿一方,那女婿就更不能干涉了。
依据法律,夫妻在
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除了有其他约定外,都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对于一方通过
继承或受赠得到的财产,除非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里确定只给一方,不然就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像这种情况,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清楚表明留给女儿的钱是女儿个人的财产,那么女婿不能要求分割或者拿走这笔钱。
要是没有明确约定,在
离婚的时候,这笔钱可能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