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判断
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夫妻另一方,得依据具体情形。
倘若
被执行人的
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执行之际便可将其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而背负的债务,像
购房款、家庭日常开销这类。
要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就能认定为
共同债务。
然而,要是债务是被执行人的
个人债务,并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一般就不能追加其配偶。
总之,得根据债务的性质以及用途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可以追加夫妻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