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有外债,而其中一方并不知晓,这得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通常情况下,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去偿还。
不过要是这
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明确规定是一方的
个人债务,那么对此不知情的那一方就不用承担偿还的责任。
在对债务性质进行判断时,可以依据债务形成的时间以及用途等这些因素。
倘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形成的,并且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共同方面,一般就会被认定为
共同债务;要是能够证明债务仅仅是用于一方的个人事务,并且另一方没有参与其中或者也没有从中受益,就可以主张这是个人债务。
不知情的那一方可以收集一些相关的
证据,像证明债务用途的证据、与债务没有关系的证据等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是双方没法就债务的性质达成一致,那就可以通过
诉讼的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