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中对违约每日的
违约金比例进行约定时,法律未作出明确且统一的规定,通常由双方协商来确定。
一般而言,违约金比例不应过高,不然可能会被认定为过高,进而有可能被法院适当进行调整。
倘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的 30%以上,法院或许会酌情降低。
与此同时,也不能过低,否则无法发挥出惩戒违约以及弥补损失的作用。
举例来说,倘若因为违约可能让对方每天损失 100 元,那么约定每日按 50 元支付
违约金是比较合理的,这样既能起到威慑效果,又不会有失公平。
总之,双方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约定违约每日的违约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