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在对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分配上,主要依照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父母双方能够协商决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则支付
抚养费。
要是协商不了,法院会结合子女的年龄、性别、父母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最有益于子女成长为标准来确定
抚养权的归属。
例如,若一方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就可能对其获得抚养权产生影响。
对于三个小孩的分配情形,会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或许是两个跟一方,一个跟另一方,也可能是三人分别跟父母一方等。
总之,应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首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