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倘若个人参与赌博,当赌资达到特定数额时,便构成了赌博行为。
通常来讲,个人单次赌博的赌资达到 200 元及以上,在 24 小时内累计参与赌博的赌资累计到 1000 元及以上,亦或是在公共场所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都可被认定为赌博。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情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需要留意的是,即便赌资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但多次参与赌博,或者存在
组织赌博等其他严重情形,同样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赌博不但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还会遭受
行政处罚,倘若
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构成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