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包含以下几点:其一,看
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共同经营。
倘若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置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
共同债务。
其二,需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意愿。
也就是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能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该债务的情形。
其三,债务虽形成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但并非此期间的所有债务都是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因
侵权而产生的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
个人债务。
总之,要把债务的用途、夫妻的合意以及债务形成的时间等因素综合起来考量,以此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确保债务的认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遵循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