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及三人以上通常被认定为
聚众赌博罪。
聚众赌博指的是组织并招引多人参与赌博,自身从中获取利益。
这里的“多人”一般是指三人及三人以上。
然而,具体的认定需依据实际情况,像赌博的地点、参与人员的行为表现以及赌资数额等因素来综合考量。
倘若只是偶尔为了娱乐而进行小规模赌博,一般不会构成
犯罪。
但若以盈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抽头获利的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以上,或者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以上,又或者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以上,就满足了聚众赌博罪的
追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