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并非必定是放弃所有
继承权。
它是指
继承人在
继承开始且
遗产分割之前,以
书面形式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此表示送达其他继承人时便生效。
继承人能够只放弃部分遗产的继承,对其余部分依然享有继承权。
这表明继承人可依照自身意愿,决定放弃特定的财产或财产份额,同时保留对其他财产的继承权利。
譬如,在一份遗产包含一套房产和一笔存款时,继承人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放弃对房产的继承,而保留对存款的继承。
总之,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身继承权利的处置行为,其范围可以是全部或部分,这取决于继承人的意愿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