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继承顺序涵盖配偶、子女、父母。通常来讲,他们之间没有先后次序之别,皆享有同等的
继承权。
配偶身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
婚姻存续期间,依法对配偶的财产拥有继承权。子女包含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譬如,一位老人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都还在世,那么他们会依照法律规定平等地
继承老人的遗产。倘若有多个处于同一顺序的
继承人,且协商无果,一般会按照
平均分配的原则来处理遗产。但要是存在特殊情形,像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多得;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