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
第一顺位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他们的
继承次序是相同的,不存在谁具有优先权的说法。配偶与子女在继承过程中享有一样的权利,通常应
平均分配遗产。然而,对于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关照。对
被继承人承担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得一些。而有
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夫妻和子女谁更具优先权,而是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