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指的是给予赌博提供场地、设定赌博的形式、提供赌具以及
组织赌博人员等这些行为。一般包含以下几种情况:其一,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创建专门用来赌博的场所,像棋牌室、酒吧之类的地方,在这些场所里组织其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其二,提供赌博的器具或者设备,让他人进行赌博;其三,设定赌博的规则和方式,吸引他人参与到赌博当中。只要具备上述的其中一种行为,并且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或者情节较为严重,就有很大可能构成
开设赌场罪。需要留意的是,在判定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时候,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参与赌博的人数、赌资的多少等。不同的地区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可能会存在不一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