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婚后男方购置房产且
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双方姓名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
购房款是由男方的
个人财产来支付的,仅在房产证上登记男方名字的话,除非有特别约定该房产只归男方所有,不然也会被视作
夫妻共同财产。倘若购房款部分是由男方
婚前财产支付的,部分是由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并且房产证登记的是男方名字,除了有其他约定之外,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对于男方婚前
出资的那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当作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返还给他。要是男方在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那就相当于男方把
房产赠与了女方,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形还得依据实际的
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