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困难,且易产生纠纷,因而当事人为避免上述困难及纠纷,预先约定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其计算方法,不失为良策,一方面可以激励债务人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如发生违约,则其责任承担简单明了。此种损害赔偿的预定,也是一种违约金。此种违约金,如相当于履行之替代,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如此解释,并不等于否定惩罚性违约金在我国法上的地位。由于《合同法》奉行自愿原则(第4条),当事人仍然可以明确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只要此种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便仍然有效。当然,如果当事人的约定不明确,原则上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
与人合作我们讲究的是诚信,诚信不仅仅能为我们带来利益往来,同时也能为让人树立一种威信,可以得到他人的信任。相反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不遵守约定的情况,使得他人经济受损的话,那么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额。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