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
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责任,原则上不能向股东进行追索。
股东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以
个人财产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责任,原则上不能向股东进行追索。股东
有限责任原则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