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
专利局或委托
代理机构检索对方的专利文件,并请
代理人或
律师对您的产品和专利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或外观设计图片进行技术对比,判断
侵权的可能性。
2、在判断您的产品有侵犯他人
专利权的嫌疑后,应对对方的专利进行有关无效检索,收集对方
专利申请日以前的有关相同或接近的技术,向
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并要求法院
中止审理,直到专利复审委托员做出审查决定;如果你收到的有关
证据对您明显不利,您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继续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3、开展针对该
专利技术的技术研究,开发出技术更先进,技术效果更好的产品并及时
申请专利,通过交叉许可的途径取得该专利的
使用权,吸取教训,开放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产品。可以概括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则可采取第二种方式,请求当地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认为
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
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提起
诉讼之前,必要时应当采取
证据保全和
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