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流程:
1.
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对
报案、控告、举报和
犯罪人的
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
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
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
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
起诉有两种,包括
公诉和
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
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5.执行则指
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合议庭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
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
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