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成

1.6k浏览 帮助15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将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作为所有权的标的,严格而言,与物权客体须为独立物,以及一物一权主义原则不相符合。但是依社会观念,一建筑物区分为若干部分,各有该部分的所有权,应为常有之事,而且这样也不妨碍物权的公示,无害于交易安全。基于物权客体的独立性原则,区分所有的专有部分,须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在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中专有权的客体。这些条件如下:

(1)须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即被区分的部分在建筑物的构造上,可以加以区分并与建筑物的其它部分隔离。

(2)须具有使用上的独立性,即被区分的各部分,可以为居住、工作或其他目的而使用。其主要界定标准,应为该区分的部分有无独立的出入门户。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一般会发生在已经购买了小区房屋的业主与物业之间,所有权具有排他性的效力,故此若是该权利被其他的主体侵犯,那么房屋的所有者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在起诉之前,必须要将自己的详细情形书写进入诉之中。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成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1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31人选择咨询律师
39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成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8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7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0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3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6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52****284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24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320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34浏览 2025-07-14
是这样的,我家邻居最近在修房子,但是他把墙都砌到我家地里了,还占用了我家进屋的路,我想咨询一下这属于侵犯了我什么权利?有人说是建筑物,有人说是构筑物,这个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建筑物一般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 构筑物一般指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蓄水池等。 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东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构筑物。 狭义的建筑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房屋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 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桥梁、水坝等。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区别:构建物指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如围墙、道路、水坝、水井、隧道、水塔、桥梁和烟囱等。 在许多时候,建筑物是和构筑物相对而言的,尽管有时也混指。同样是固定人造物,建筑物一词侧重于其具备的审美形象或者围合了可使用的空间,即强调其相对直接地被人观赏或进入活动。构筑物则偏指其它为了满足某种使用需求、相对间接地为人服务的固定人造物,比如拦水的堤坝。
2k浏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权利:一是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二是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有的权利。三是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
29浏览 2024-09-12
所有权转移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是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所谓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使用上具有性,并且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部分,如一栋住宅楼中的某一套房屋。二是共有权,指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全体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土地使用权及设施等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三是成员权,当整栋建筑物或整个小区的全体所有人成立管理组织以便有效管理相关事务时,各个所有人即享有成员权,包括对重要管理事项的表决权、参与订立规约的权利、选举管理者的权利、解除管理者的权利、请求停止违同利益行为的权利等。   一是首次使用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虽然我国早已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事实,但我国法律一直未确认这一概念。物权法草案采纳了这一概念,从而为我国的物权类型增加了新的内容。二是确认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三是明确了重要设施的权利归属。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设施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四是对业主的行为加以严格规范。物权法草案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实施的行为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所有人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时,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由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专用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用部分,每一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和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的结合。
331浏览
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主要包括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有的权利以及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
49浏览 2024-09-17
建筑物相邻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定义,对其内涵在此不作阐述。应予注意的是,上述两个概念在特定场合下出现选择适用的问题,即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内,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专有部分之间或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之间彼此邻近形成相邻关系时,业主应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还是相邻权来维护自身权益。一所有权 1.概念:所有权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即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财产的权利,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2.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3)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打个比方就是你家卧室以内的空间你有所有权,别人是不能对其有任何非法要求的。二相邻权概念: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利用不动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的扩张或限制的一种社会关系。也就是说,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通行权、用水排水权、铺设管线权、通风采光权等派生出来的权利。打个比方说,你楼上的要用水,必须从你家厨房过一个水管,那你家楼上的邻居就有权在你家厨房铺自来水管。
471浏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权利:一是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二是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有的权利。三是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
28浏览 2024-09-08
物业招标和建筑物业主所有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物业招投标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三、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二)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32浏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包括:一、纵割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均以境界壁为界,分属于各专有部分。二、横割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混合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42浏览 2025-01-28
建筑物的相邻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定义,对其内涵在此不作阐述。应予注意的是,上述两个概念在特定场合下出现选择适用的问题,即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内,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专有部分之间或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之间彼此邻近形成相邻关系时,业主应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还是相邻权来维护自身权益。一所有权 1.概念:所有权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即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财产的权利,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2.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3)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打个比方就是你家卧室以内的空间你有所有权,别人是不能对其有任何非法要求的。二相邻权概念: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利用不动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的扩张或限制的一种社会关系。也就是说,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通行权、用水排水权、铺设管线权、通风采光权等派生出来的权利。打个比方说,你楼上的要用水,必须从你家厨房过一个水管,那你家楼上的邻居就有权在你家厨房铺自来水管。
343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52****8645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34****3432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50****4999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