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劳动
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
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
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
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
举证责任。因此,
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
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