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裁判过程中
律师对
当事人方
捏造事实、提供
虚假证据是否主观明知,是否共谋,需要重点审查。律师有可能是被间接利用的对象。律师的职业伦理是为当事人服务,要以委托人权益为主,界定律师是否
触犯法律,还应该看律师为当事人隐瞒实际情况时是否有积极作为。
《律师法》要求律师为当事人服务,但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不管服务的当事人是谁,只要明知当事人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就要承担责任,律师身份不应该成为其保护伞。判断是否构成
犯罪,裁判要明确判断律师在介入其中和对虚假证据是否有主观明知,对这两点要进行重点审查。要考虑在隐瞒事实的情况下,如果继续作为,就不是隐瞒的问题。要区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捏造事实和发表评论意见的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地按照虚假
诉讼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