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
遗嘱公证当事人应提交:
1、
立遗嘱人
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2、
遗嘱处分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
房屋产权、
购房凭证、股票、存款证明等)。
3、遗嘱中指定
遗嘱执行人的,还应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其
个人财产。
5、对年老或患重病的立遗嘱人应进行自然人
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