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劳动合同法》后,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该法律实施后,超过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书面劳动合同当中包含试用期的相关约定,但公司绝对不会专门的对试用期再去履行另一份劳动合同。职工本人也必须严谨的审查关于试用期的相关约定。劳动合同当中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过长这肯定是不允许的,毕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跟正式转正以后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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