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
经济补偿金与
赔偿金的区别如下:
一、
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
过错责任。
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
劳动部《违反
劳动法有关
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
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
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
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
女职工或
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是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
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
相对赔偿来讲,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
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
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而赔偿金的支付未作出此类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
工龄发一个
月工资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进行计算,赔偿金通常是指经济补偿金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