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是无效的,因为
没有房产证,无法知道
房屋产权属于谁,
立遗嘱不能损害其他人利益。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
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
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
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
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
无
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