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是当事
人的权利,不会影响
减刑。
上诉可以以书状形式,也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口头上诉与书状上诉具有同等效力,人
民法院都应当受理。用上诉状提出上诉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正本及副本;对于口头上诉,第
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上诉人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
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
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
上诉期满后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
案卷、
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
当事人。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3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