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多久告知具体根据合同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
当事人约定了
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
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
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
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2.定期租赁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
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
承租人有义务在
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
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
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