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属于婚期财产。夫妻自领取
结婚证起,两位的收入和所得,不管登记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
共有财产,夫妻俩有平等处置权。 《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
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