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人员应当填写《
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
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
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
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
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1)合法稳定
就业证明包括: ①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
履行期限的
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或
劳动关系证明。 ②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
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
营业执照。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或《
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
商品房买卖网
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
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
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
出租人和
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
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
居住证明。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 ①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②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注:就业证明、住所证明、就读证明三者择其一提供即可 以上是对
北京市居住证明办理流程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