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1+本人平均
缴费工资指数)÷2×
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