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意见认为,强迫
补签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无须支付。在
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有关劳动
合同订立的争议,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无劳动合同,二是无效劳动合同,三是残缺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仅在无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成立,无效劳动合同及残缺劳动合同下产生的是对
劳动者造成损害进行
赔偿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公司以
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肖某补签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
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即劳动合同无效不产生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仅产生对劳动者造成损害进行赔偿的责任。故尽管劳动合同是强迫补签的,双倍工资也无须支付。 以上的内容是关于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