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
情节严重的。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首先,盗窃是侵犯
财产权的
犯罪,主观恶性小,盗窃罪三年起判,拘役、管制;其次,
犯罪嫌疑人已经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再危害社会,所以从目前采取的
强制措施来看,估计是判拘役的可能性很大;再次,一个月内盗窃5辆自行车,估价1309元,一名在校大学生身份这些情况来看,涉案价值不大,也不是惯犯,没
有前科,可改造性大。